2025年11月04日来源: 北京市台联
各位乡亲:
为切实帮助定居台胞困难家庭减轻生活压力,全国台联计划于2025年继续开展帮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帮扶类别
(一)优先帮扶家庭:由区级人民政府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的定居台胞家庭,以及市台联认定为需要优先帮扶的定居台胞家庭。
(二)助力帮扶家庭:由区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市台联认定为需要助力帮扶的定居台胞家庭。
(三)临时帮扶家庭: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定居台胞家庭,以及市台联认定为需要临时帮扶的定居台胞家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帮扶对象:
(一)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自杀、自伤、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赡(扶、抚)养能力的义务人未依法履行赡(扶、抚)养义务的。
(四)参与或从事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的活动未予改正的,或受到处罚导致生活困难的。
(五)不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或无理取闹、谩骂、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的。
(六)市台联认定的其他不予帮扶的人员。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家庭需于11月15日以前提交申请审批表,同时每个家庭需附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
2.已享受城乡低保、“三无”或“五保”等政策保障的家庭,提供相关保障证明复印件;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家庭致困原因的相关证明;
5.市台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台联在接到帮扶申请后,完成调查核实工作,行成初审意见报全国台联审批。注:帮扶名额受比例限制,以全国台联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三)全国台联最终审批结果在“台胞之家”网站(tailian.taiwan.cn)上公示7天。
(四)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结束后,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救助家庭。公示有异议者,由市台联重新调查审核。
注:发放工作以全国台联实际安排为准。
四、申请帮扶的家庭应自觉接受市台联的核查,如实提供家庭收入等相关情况。对采取虚假申报、隐瞒实情、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帮扶款的家庭,市台联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追回帮扶款。
联系人:黄袁园
联系电话:555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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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