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主动放弃“台独”立场者,可不追究刑责

2024年06月27日来源: 北京日报

6月26日,国台办举行例行发布会。发言人朱凤莲对日前发布实施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对于岛内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凤莲应询表示,《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意见》出台后,台陆委会曾称“两岸互不隶属,制裁非法无效”。台湾有专家也称,这是用“法律战”制造心理恐惧,无助两岸交流。

对此,朱凤莲强调,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无可辩驳的法理事实,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同时,朱凤莲指出,这份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作者: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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